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6级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500元/月、370元/月、30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7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
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注意:如果已经申请生源地助学贷的同学不得再申请校园地助学贷。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班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在境内新生人数的25%以内(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
其中,本科生一等国家助学金名额2个、二等3个、三等6个; 研究生名额为14个。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根据新修订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 1)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阳光成长计划”要落实“量身定做、套餐配比”原则,
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受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学生、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4.各班级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存档,评审完按时提交至学院。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10月9日至10月19日)
1.学生自主申请及材料提交:
学生进入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电子学籍卡,已填写并审核通过后,学生自愿向班级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附件 3),并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进行资助申请,其中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 4)。
于10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
材料一:
(1)姓名-附件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姓名-附件4:贷款系列表格(陈进强贷学金系列表格及要求)或 姓名-附件4:贷款系列表格(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办理须知)
(3)姓名-相关申请与证明材料(整理到一个文件夹里)。
以上三项材料提交电子版,打包进一个文件夹,一个人一份,若班级有n人申请则有n份材料一:
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材料一-2026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
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材料一-2026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并发送至zsxyrc@163.com。
例如:

注意:如果已经申请生源地助学贷的同学不得再申请校园地助学贷。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材料提交:
新生班级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填写《华侨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评估表》(附件1),并打印再给班主任老师签字,最后对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认定及公示。
本科新生班级除完成上述流程,还需结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拟定本班级本科新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分配,并填写《本科新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分配表》(附件6)
于10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
材料二:
(1)班级评审会照片(2-3张)
(2)会议记录:班级评审会简要记录,含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流程等
(3)姓名-附件1:华侨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评估表(如果参评有n人则对应n份评估表)
(4)班级-附件5:班级申请认定情况汇总表
(5)班级-附件6:本科新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分配表
以上五项材料提交电子版,以班级为名义打包进一个文件夹:
文件夹命名为:班级-材料二-2026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
邮件主题命名为:班级-材料二-2026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并发送至zsxyrc@163.com。
例如:

另:《华侨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评估表》(附件1)班主任签字的纸质版,同步于15号前交到办公室。
第二阶段: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及学院网上审核(10月20日至10月22日)
1.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
10月20日,学校进行网上“阳光计划”系统的名额设置。
2.学院网上审核:
10月21日-10月22日,学院分别以年级辅导员、资助辅导员、院系权限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进行逐级审核。
第三阶段:材料报送及学校审批(10月23日至10月26日)
10月23日前,各学院从系统中导出《“阳光成长计划”汇总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新贷)、《陈进强贷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本科生及研究生各一份,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后,与学生申请贷款材料一同报送。《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7)需提交电子版材料;《中央地方系统导出特殊困难群体情况反馈表》(附件8)提交纸质签字盖章材料及电子版材料。
于10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
材料三:
(1)班级-附件7: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以上一项材料提交电子版,以班级为名义打包进一个文件夹:
文件夹命名为:班级-材料三-2026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
邮件主题命名为:班级-材料三-2026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并发送至zsxyrc@163.com。
例如:

第四阶段:资助落实(10月下旬)
1.贷款审批: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2.勤工助学申请:本科新生勤工助学岗位已在《关于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强调各单位自行预留,待本科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单公示后,岗位申请即刻开放,本科新生阳光计划成员可自主申请。
3.国家助学金发放: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从9月份开始发放,具体补发事项将另行通知。
六、其它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 2026-2027学年的学费、住宿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已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
3.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附件:姓名-材料一-2026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
附件:班级-材料二-2026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
附件:班级-材料三-2026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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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